我国早在战国时期,便开启由君主任免官吏的先河。君主授予官职之时,便会对应的发放印玺,反之,在罢免官职时也会收回。对于在朝为官,为国家的作贡献的官员,自然是不会亏待的。因此,这荣誉而光荣的职责便为历代世人所驱。读书人更是将入朝临政作为自己一生追求的奋斗目标,但话说回来,读书人之所以有入仕的机会,乃是科举制带来的福利,科举制也是在唐代才兴起的,那么之前的官吏又是凭借什么登上朝堂的呢?
在秦简《为吏之道》中提到:“审民能,以任吏”,在秦王朝统一六国后,主张推举贤能。但推荐之人须负担连带责任,泰国阿赞比尔情降在《史记·范雎蔡泽列传》有明确记载:“秦之法,任人而所任不善者,各以其罪罪之。”同时还有“因能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意思是在德才兼备的情况下,还得重视个人的实际能力。中央和地方的官吏主要由皇帝任免,往下还有征召与任子等选官方式。
到汉朝时期,主要采取察举制与征辟制两种选官方式。察举制是汉高祖刘邦下诏求贤,要求郡国向中央推荐有治国才能的贤士大夫。汉文帝刘恒时期有“孝悌力田”,“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汉武帝刘彻也下令郡国举荐“孝廉”各一人,之后为筹集军费还实行“卖官鬻爵”。征辟制起源于西汉,但却在东汉得以大力发展。征辟除皇帝使用外,各州郡负责人也可以征辟士人为官,但自己要担当责任。
汉博士教授的学生通过考核后,则为“郎选”。俸禄两千旦以上的官员,在任职满3年之后,便可以举荐子弟一人任“任子”,这就是所谓的“子弟以父免任为郎”。汉初,为巩固皇权,俸禄上百的官吏都由皇帝亲自任免。在之后,丞相渐渐也获得任免官吏的职权。到东汉时期,政治更是腐败。葛洪在《抱朴子·审举》有言:“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察举制大大被削弱,被之后的征辟制取代。
到魏晋南北朝时期,受门阀士族的影响,由此便诞生“九品中正制”的选官制度。高门士子弱冠之后,便由吏部直接铨选入仕,而不必经过察举。因此便出现“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社会现象。隋唐建国后,便废除九品中正制,建立秀才科。隋炀帝时还有进士科,渐渐奠定科举制的雏形。
唐朝建立的科举制度与之前的九品正中制相比更具民主,使得贫寒有识之士皆有机会荣登科举。到宋代后,在唐朝科举制之上,将之前的每岁一举改为三年一举。还设有恩荫法,予以皇亲贵戚官僚子弟优待,意在巩固封建内部的统治。除此之外,还有举荐与充当吏员,文臣中有功勋者还可“任子”,武将也可以世代传袭。
到明朝之后,捐物资也可以封官。在明穆宗朱载坖时期还有“例监”,意思是用银子买官,一时之间官风纪律混乱不堪。清朝时期,除沿袭科举制外,还有“博学鸿词科”“经济特科”举荐贤能之士等。皇帝任命的官员称“特简”,大臣推荐的为“会推”。不仅如此,有功勋与为国捐躯的官员子弟享有袭荫的特权。在之后还有捐官制度,在平乱之际,国家急需军需物资保障战事的进程,于是允许捐钱为官,但之后便一发不可收拾,造成“官不安于末秩,士不安于读书,众志纷然,群趋于利”等乱象,进一步破坏吏治。
纵观历朝历代,能入朝为官的办法还真是不少,但一方面也暴露一些端倪,能入朝者不一定有治国之能。因此在之后历朝也做出一些调整,但仍旧无法避免的因为一些特殊情况而不得不妥协,所以中国古代的选官制度的发展道路也确实是曲折漫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