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险新规第三者责任险有不计免赔险吗
车险新规三者险都是按照责任比例全赔的,不需要额外附加不计免赔,但可以附加绝对免赔来降低保费。
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障责任: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且不属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范围,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交强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负责赔偿。
扩展资料: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是中国首个由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其保费是实行全国统一收费标准的,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但是不同的汽车型号的交强险价格也不同,主要影响因素是“汽车座位数”。
2020年9月19日起,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正式实施 交强险有责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
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1、一年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一年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
2、短期基础保险费的计算
投保保险期间不足一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按短期费率系数计收保险费,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具体为: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相对应的金额确定基础保险费,再根据投保期限选择相对应的短期月费率系数,两者相乘即为短期基础保险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浮动因素和浮动比率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保监发[2007]52号)执行。
保险费的计算办法: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
解除保险合同保费计算办法: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解除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应按如下标准计算退还投保人保险费。
1、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尚未开始的,全额退还保险费;
2、投保人已交纳保险费,但保险责任已开始的,退回未到期责任部分保险费:
退还保险费=保险费×(1-已了责任天数/保险期间天数)
2021三者险不计免赔取消了吗?
2021三者险不计免赔取消了,不计免赔险已经被捆绑进入了车损险中一起销售。也就是说,三者险的免赔额已经取消,只剩下了绝对免赔额(可通过购买绝对免赔险将相关理赔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因此也不需要再投保不计免赔险了,毕竟不计免赔险只是可以将免赔额责任转移给保险公司,而不保障绝对免赔额。
若是还需要不计免赔险,可以通过购买车损险获得相关保障。
2021车险第三者责任险还有没有不计免赔?
2021车险第三者责任险没有不计免赔。2020车险改革之后,不计免赔就被捆绑进入了车损险中一起销售,而且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赔额也已经被取消,因此,第三者责任险无需再购买不计免赔,若是需要不计免赔的保障,可以通过购买车损险获得。但是第三者责任险还是可以附加投保绝对免赔的。
除了不计免赔险,还有自燃险、盗抢险、涉水险、玻璃险等都被捆绑进入了车损险一起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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