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基数一年可以调整几次
法律分析: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一年只可以调一次,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月、8月来进行调整的。因为住房公积金的年度单位是从上一年的7月1日开始,然后到今年的6月30日截止的。所以单位要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的话,就只能在每年的6月份办理完汇缴业务后,来为员工调整其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公积金基数怎么调整
根据工资按年度调整。
公积金基数可以调整但不是随时调整的,是根据工资然后按年度调整。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的方法:未开通住房公积金网上单位业务的单位,仍可携带U盘到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办理基数调整手续。(1)各缴存单位携带U盘到本单位住房公积金汇缴受理点拷贝基数调整相关数据信息。(2)各缴存单位按规定如实申报职工工资基数,填录《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并将调整结果告知每位职工。(3)各缴存单位携带填录好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表》(最好以电子表格形式)到受理点进行基数调整。
2022公积金基数调整了 常州缴存基数上限为30800元,下限为2280元
2022公积金基数调整了 常州缴存基数上限为30800元,下限为2280元
近日,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了关于开展常州市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的通告。
本次调整对象为2022年6月30日前在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的单位及其在职职工,以及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员。
在职工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调整方面,一是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2021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职工月平均工资按照统计局确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的职工,缴存基数为该职工录用或调入之月起至2022年6月的月平均工资。
二是2022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上限为30800元,缴存基数的下限为2280元。
三是全市有关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等各类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在5%-12%范围内,由单位自主选择确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应保持一致。缴存比例调整应在每年的年度基数调整期间(单位已缴存6月份住房公积金、未缴存7月份住房公积金之前)进行。符合的规则的各类困难企业,可按规则程序申报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
四是新职工住房补贴的缴存基数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同,缴存比例按省市有关法定执行。
在灵活就业人员的月缴存额方面,一是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缴存额上限为7392元,月缴存额下限为228元。
二是灵活就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在上下限范围内自主申报。
本次调整时间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应在缴存2022年7月份的住房公积金之前办理基数调整(灵活就业人员为月缴存额调整,下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比例以及月缴存额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则
一、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工资基数,为职工个人月均匀工资总额(即上年个人工资总额的1/12)。缴存上限不超越统计部门发布的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匀工资的3倍(13500元/月),下限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规范的通知执行。
二、单位和职工缴存比例仍按原规则执行。
三、登录市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表格申报调整,并携带U盘到市公积金中心窗口复制职工公积金信息(已开通网上缴存申报的单位,可直接登录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系统录入职工工资信息)。
四、单位申报基数调整时,同时办理公积金汇缴及人员增减业务。
五、各单位核定后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应予以公示,告知职工自己,以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公积金每年几月份调整基数
【法律分析】: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年调整,调整时间为每年的第三季度(7月1日-9月30日),调整后的缴存基数自当年7月起执行。
7月1日起,2020年度,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为12%;企业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上限为12%,下限为5%。同一单位必须执行同一缴存比例。
2020年1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以该职工参加工作后第二个月的工资收入计算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所有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城镇住房建设,提高城镇居民的居住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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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基数可以随意调整吗
一、公积金基数可以随意调整吗
1、公积金基数不可以随意调整。公司不可以任意调整员工公积金缴纳基数,但是公司可以每年为员工申请调整一次,调整之后保持不变,单位一般都是在每年的7、8月份来进行调整的。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标准,按全省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百和百分之六十确定。
2、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二、提取公积金的条件有什么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购买”是指职工买下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牵动或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职工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上述文章内容就是对公积金基数调整规则和什么是公积金?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有其他更多疑问请关注华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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