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就业协议书》
1、《就业协议书》适用范围为:毕业生在党政机关、企事业等单位就业,能够办理国家规定的普通院校毕业生接收手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2、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步骤:先由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协议并分别在就业协议书上签名盖章,用人单位应在协议书上注明毕业生档案的邮寄接收地址。用人单位用人指标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的,则应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北京、上海、天津、广州、深圳、珠海、宁波、青岛、大连等地的单位还需所在市人事局加盖公章或填写单独的审批表。毕业生(或用人单位)将双方签好的就业协议书送到毕业生所在院系初审,由院系负责就业工作的负责人初审签字,凡填写不符合要求和规定的,要求毕业生(用人单位)补齐后,院就业指导中心再予以审核和鉴定登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送省教育厅毕业生分配办公室审核。
3、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校、用人单位、学生各一份。
4、就业协议书应交到班导师处。
就业协议是什么
就业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
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据。
就业协议的重要作用:
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
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就业协议常见法律问题:
1、三方协议之试用期内常见的劳动纠纷
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三方协议即告终止,此时用人单位会与其签订一份正式的劳动合同,其中约定了劳动者在单位的试用期限、服务期限、工资待遇及其它各项福利等等事宜,合同签订之后,双方即正式确定了劳动关系。
2、三方协议之试用期时限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为相互了解、选择而约定的不超过六个月的考察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
国家机关、高校、医药研究所、医疗行政部门采用见习期,为一年,试用期采用于企业、公司,与医院建立劳动关系的采用试用期。为15日-6个月。见习期可以延长,试用期不能。见习期是具有一定强制力,试用期是双方约定。
3、三方协议之试用期辞职
试用期之所以称为试用,其含义就在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可在此期间内考察对方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双方都具有较为自由的解除合同的方式。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有些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需承担违约责任,这实际上限制了劳动者的解除权,因此这种约定是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利的行为,对于这种约定条律,法律一般确认为无效。
就业协议书是什么
就业协议书是为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毕业生所在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签定的协议。协议书也是学校派遣毕业生的依据,在学生毕业离校前,学校将根据协议书的内容开具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同时转递学生档案。
就业协议书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就业关系的正式凭证,也是毕业生毕业后到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报到手续的必备材料之一,因此,毕业生必须妥善保管。
就业协议书是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订立的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实质上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求职最终签署的合约具有法律效力,因此签约一定要慎重,同时协议书的填写更加不可忽视。
三方协议一旦签署,就意味着大学生第一份工作就基本确定,因此,应届毕业生要特别注意签约事项。高校就业办一位老师说,大学生签三方协议前,要认真查看用人单位的隶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招收职工,协议书上要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有效。应届毕业生还要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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