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什么不交纳团费
团章规定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根据相关资料显示,没任何正当理由而不缴纳团费连续6个月被视为自行脱团。
团员连续几个月不缴纳团费
团员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团费视为自动脱团。
我国法律规定: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法律依据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第八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没交团费会自动退团吗
法律分析: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就会自动退团。根据团中央编制的《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团费的团员,其所在团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团费的团员,按自行脱团处理。
按照团章规定向团组织交纳团费, 是共青团员必须具备的起 码条件, 是团员对团组织应尽的义务。 团费的收缴、使用和管理, 是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中的一项重要工作。
团费应当以团委或团委组织部门的名义单独设立银行账户, 不具备单独设立银行账户条件的, 可在团委或团委 所在单位的基本账户中实行分账核算。
法律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
第十一条 团员有退团的自由。团员要求退团应向支部委员会递交书面报告,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备案。
团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团费、不过团的组织生活,或连续六个月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均被认为是自行脱团。团员自行脱团,应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第十二条 团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候选人的产生要广泛发扬民主,候选人名单要充分酝酿讨论。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等额正式选举。选举人有了解候选人情况、要求改变候选人、不选任何一个候选人和另选他人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团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中的专职团干部调离团的岗位,其委员或候补委员的职务自行卸免。委员缺额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卸免和递补须经全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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