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漳县调解办是什么单位
临漳县调解办是一级人民调解员组成的行政机构,属于县级的民政部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维护各方当事人权益,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和解,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稳定。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属于哪个单位 是司法还是民政局什么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的监督管理。
因此,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依法应属劳动行政部,也叫劳动局。
司法所调解是属于什么性质
司法所调解是属于人民调解。
法律分析
司法所是司法局的下属机构,一般在区县、村镇设司法所。司法所内包括多个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其下属职能部门中的一块。司法局属于行政单位。1、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受党委与政府领导,规格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司法局在行政机关各部门里只能算边缘部门。总之是万能的。2、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管理律师、公证、鉴定等法律服务行业,普法教育,法律援助,做好事的。人民调解,含医疗纠纷调解。安置帮教,接刑满释放的人回家。社区矫正,判缓刑、管制、保外就医的人定期到司法局、所报到。3、司法助理员在乡镇街道司法所上班,为区县司法局派出机构,意思就是你在乡镇上班但是工资人事关系都在司法局,平时的事情是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宣传,法律援助,安置帮教,事情很多很杂,要知道如何为人民服务而不求索取就去司法局,更要去司法所。加强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是实践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需要。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和九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是今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总纲。司法所作为司法行政系统的基层组织,与其他基层政法组织优势互补,密切协作,共同担负着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司法所组织开展的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是我国法制建设的基础性工作,是现行法治运行机制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是司法行政系统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基层社会的具体实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第五条 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全国的人民调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调解工作。基层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进行业务指导。
人民调解员由谁担任和出任?
人民调解员由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主要是需要公道正派、热心人民,并且需要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十三条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
第十四条
人民调解员应当由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并具有一定文化水平、政策水平和法律知识的成年公民担任。
县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应当定期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
专职调解员值得去考吗?
值得。
调解员的前途非常不错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趋势,现在很多家庭都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出现,调解员的出现解决了很多不可调节的矛盾,因此值得。
专职调解员是人民法院在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配备的,由擅长调解的法官或者司法辅助人员担任,由法院直接管理的内部人员。
调解员属于什么部门
人民调解员由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聘任的人员担任。人民调解员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
调解员制度
人民调解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具有深厚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法律制度,是中国人民独创的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它具有扎根基层、分布广泛、方便快捷、不伤感情等特点,在解决纠纷中具有独特的、其他纠纷解决方式不可替代的作用,被称为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
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调解制度逐步发展成为一项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制度,是我国创造的矛盾解决方式。1982年人民调解制度作为群众自治的基本制度载入宪法。2011年1月1日,《人民调解法》正式实施,人民调解正式上升到法律层面。目的是规范人民调解活动,及时解决民间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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