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偿献血有哪些要求
问题一:无偿献血需要什么要求和条件? 国内献血者体检标准: (1) 年龄:18~55周岁。 (2) 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压12~20/8~12千帕(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4千帕(≥30毫米汞柱)。 (4) 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 体温正常 (6) 皮肤无黄染,无创而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问题二:无偿献血有什么要求的吗?要什么证件的吗? 1、年龄:18―55周岁;
2、体重:男≥50公斤,女≥45公斤;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5 KPa(千帕)或90-140/60-90毫米汞柱,脉压差≥30mmHg;
4、心肺正常,肝脾不肿大,体温正常;
5、血液比重:男≥1.052,女≥1.050;
6、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25单位;
7、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阴性;
8、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阴性;
9、艾滋病病毒(HIV抗体)阴性;
10、梅毒试验阴性;
11、还矗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症状。
能通过以上检查,你就是一个健康快乐的献血者!
身份证
问题三:无偿献血,有没有什么要求?有没有什么要准备的? 哪些人暂时不能献血
1,接受疫苗免疫接种者: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按种后二周内,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后四周后,被狂犬咬后经狂哪睁犬病疫苗最后一嫌首次免疫接种后一年内.
2,接受动物血清注射者,最后一次注射后四周后.
3,妇女某些生理期:月经前后三天及经期,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期未满一年者.
4,手术后: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阑尾切除,疝补术,扁桃体手术后未满三个月者,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5,患某些传染病病愈后:痢疾病愈后未满半年者,伤害病愈后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后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后未满三年者.
6,患某些疾病病愈后:感冒,急性胃肠炎,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后未满二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后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后未满三个月者.
7,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纹身后不满一年者.
献血间隔时间:
献全血:每次间隔六个月。
因为全血中的一种恢复最慢的成分需要约120~150天,为了保护献血者,每次间隔六个月(180天)以保护献血者。
血小板:间隔一个月,一个月就可以完全恢复到捐献前的状态
造血干细胞:这个一般来说不存在间隔了,很少有人有机会捐献两次,呵呵,不过这个恢复大概一两周就可以。
献血前请做好以下准备:学习献血知识,消除恐惧心理,献血前不要空腹,但不要吃油腻食物,应以低脂肪饮食为宜,献血前不要服药,如服用阿斯匹林在三天内会降低血小板的功能,睡眠要充足,不宜熬夜 。
问题四:无偿献血对身高体重有什么要求? 第三章 献血人员健康要求 第八条 献血的年龄要求为:男、女性均为18~55周岁。 第九条 献血的健康要求为: 1.男性体重50公斤(含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含45公斤)以上。发育正常,身体健康,无明显残缺者。 2.患有以下疾患者,不属献血范围: 患有肝炎史、血吸虫病史;及HBSAg阳性者; 高血压Ⅱ期以芹缓数上(含Ⅱ期)患者; 心脏病患者; 慢性肾炎、胃十二指肠溃疡出血(五年内)及上消化道出血患者;肺结核(不包括转健)及其他结核病患者; 美尼尔氏症、主要器官切除等患者; 过敏体质及晕血晕针者; 患有慢性病及体弱多病者; 孕妇及哺乳期女工、残废等。 卫生所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献血禁忌症的鉴定。 第十条 经血液检查符合健康要求者,如突患感冒等急性病症应暂缓献血。 第四章 献血工作程序 第十一条 献血办应于月前(30天)确定无偿献血实施日期及实施流程。献血办应及时下达指导性指标。 各部门在动员落实无偿献血人员时,无报名者系统健康资料应按指标的1:2安排无偿献血人员名单。若有报名者确切的健康资料,应主动剔除不符合献血年龄和健康要求的人员,并按1:1.5的比例安排无偿献血人员名单。 第十二条 卫生所应及时审核无偿献血报名人员健康条件。如有明显不符合献血年龄和健康要求者,应立即通知报名人员所在部门,或学生所属学院(或责任单位)。并负有禁止不符合献血健康要求的人员参加献血的责任。 第十三条 无偿献血者采血时,献血办和卫生所医务人员必须在现场全程陪同。如有意外,及时处置。 第十四条 无偿献血者献血后,所在部门领导应主动关心,必要时应上门家访。 第十五条 学校食堂应开设献血营养专窗,专窗专供。其他人员不得享受。 营养专窗应按原料(包括调味品)定价,自献血当日起专供一周。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无偿献血的规定,每名无偿献血者,每份血(200cc)营养补贴现金不得超过200元。营养补贴由献血办统一发放,部门或部门下属单位不得另行发放补贴。 无偿献血者,公假3天。学生周内免予参加体育锻炼(含体育课)。 第十七条 无偿献血者通过血液检查后又拒绝献血者,应全额赔偿血液检验费用。情节恶劣者影响较大时,将报由校长办公会议通过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八条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在校外招募献血人员以骗取增加名额。违者从严处理。 第十九条 献血办、宣传部应做好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工作,弘扬无偿献血工作中的文明新风、好人好事。 在无偿献血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由献血办申报,党委和校部给予表彰。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学校以前相关规定即日起均自然终止。 本办法如有与国家和上海市 *** 有关法规、规定不一致之处,均以法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无偿献血工作领导小组。
问题五:无偿献血有哪些规定 1998年9月,卫生部第2号令《血站管理办法(暂行)》中,对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规定如下:
1. 年龄:18-55周岁
2. 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3. 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
4. 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 体温正常。
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腊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9. 胸部:心肺正常(心脏生理性杂音可视为正常)。
10.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凡符合上述标准的公民可以献血。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1.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方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2.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3.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不需推迟献血。
有什么情况者暂不能献血
(1)半月内拔牙或其他小手术者。
(2)妇女月经前后三天,妊娠期、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者,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6)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阑尾切除、疝修补术、扁桃体手术未满三月者。
(7)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有什么情况者不能献血
(1)性病、麻风病和艾滋病患者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
(2)肝炎病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者,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3)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过敏患者,如经常性寻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寻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5)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6)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以及支气管扩张肺功能不全。
(7)消化系统和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较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急慢性肾炎以及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慢性胰腺炎。
(8)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9)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亢、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
(10)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严重神经衰弱等。
(11)寄生虫病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及肺吸虫病、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2)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3)做过切除胃、肾、脾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4)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疾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5)有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虹膜......
问题六:义务献血需要具备哪些条件,是否有年龄限制? 连线专家: *** 总医院输血科主任 于笑难
定期、适当献血有益健康,但献血时须关注一些注意事项,以保障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
献血的条件和标准
1、年龄:18-55周岁。体重:男≥50千克,女≥45千克。
2、一周内没有感冒和急性胃肠炎,没有服药,24小时内没有饮酒。
3、与上次献血时间相隔6个月以上。
4、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一般手术后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不能献血。
5、女性在月经期间和前后3天不宜献血。
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献血前一天晚餐不要进食过饱,少吃肉、鱼、蛋、牛奶、豆制品及油腻食物,不要大量饮水,以免稀释血液,影响血液质量。
献血前一晚要保持良好睡眠,最好洗个澡,换上干净内衣,特别是两个肘弯部要洗干净。睡前还可以阅读一些献血宣传资料,以解除和减轻思想负担。
献血时不要空腹,可提前吃些清淡饮食,如稀饭、馒头、面包等,可适当补充水分,以免在献血过程中出现头晕、心慌、出汗等不良反应。
献血后的注意事项
采血结束后,战友们应就近稍做休息,不得急起,以防脑缺血的发生。同时按压住针眼部的消毒棉球,以免针眼处渗血或皮下淤血,可以喝杯牛奶补充一下能量及血糖。
为保护穿刺孔不受感染,4小时内不要去除穿刺孔上的敷料。针眼处要保持清洁,1-2天内不能沾水,防止发生感染。针眼周围出现青紫现象时,可用毛巾热敷。
献血当天不要从事高空作业、高温作业、驾驶车辆、体育比赛等活动,一两天内不能做剧烈活动,在此期间适当增加饮水量。
献血后,多吃瘦肉、鸡蛋、 豆制品、新鲜水果和蔬菜等食物,可促进血液成分更快恢复,切忌暴饮暴食。此外,茶叶中的鞣酸易与血液中的蛋白质和铁结合,影响献血者血细胞的再生。有饮茶习惯的战友,献血后一个月内最好不要喝茶。
献血的条件和标准是怎样的?
01
我国献血法规定,对献血的条件和标准做了相应的要求,年龄的要求,18周岁至55周岁之前,同时也补充规定,对于身体健康、献血愿望强烈的人群,年龄可以适当放宽至60周岁;血压的要求,只有血压正常才能够献血;体重的要求,男性体重≥50千克,女性体重≥45千克;体温正常;脉搏正常;各种化验的要求,只有血常规化验正常、肝功能正常、表面抗原阴性,同时丙肝抗体阴性、梅毒抗体阴性、艾滋病抗体阴性的人才能够献血。
无偿献血是指为拯救他人生命,志愿将自身的血液无私奉献给社会公益事业,而献血者不收取超过因献血发生必要的交通、误工等成本额度及报酬的行为。献血后,领取小纪念品是合理的。无偿献血是无私奉献、救死扶伤的崇高行为,是我国血液事业发展的总方向。献血是爱心奉献的体现,帮助病人解除病痛、抢救他们的生命,其价值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近半世纪以来,世界卫生组织和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一直向世界各国呼吁“医疗用血采用无偿献血”的原则。我国鼓励无偿献血的年龄是18-55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非法采集血液的;(二)血站、医疗机构出售无偿献血的血液的;(三)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
献血标准如下:
一、可以献血
1、年龄:18-55周岁(可申请延续献血年限)
2、体重:男≥败指50千克,女≥45千克。
3、血压:12-20/8-12kpa,脉压差:≥4kpa或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差:≥30mmhg。
4、脉搏:60-100次/分,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分。
5、体温正常。
二、不能献血
1、病毒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阳性者。
2、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者。
3、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的高危人群,如吸毒史者、多个性伴侣者。
4、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5、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6、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7、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8、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9、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10、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较严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11、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12、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13、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14、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精神病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
15、寄生虫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16、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17、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18、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湿疹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19、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20、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21、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22、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察亩配。
眼镜度数超过600度者不建议献血,防止发生视网膜脱落情况。
三、暂时不能
1、拔牙或其他小耐乱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2、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3、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5、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6、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7、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8、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9、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献血的条件是什么啊
"国家提倡公民参加无偿献血的年龄为18-55周岁。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经过一般羡段册体格检查和血液初筛检查的身体合格者,都可参加献血。
1.一般体格检查
1)体重:男性≥50公斤,女性≥45公斤。
2)血压:90 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脉压差≥30mmHg。
3)脉搏:每分钟60-100次;高度耐力的运燃行动员每分钟50-100次,节律整齐。
4)体温正常。
5)皮肤、巩膜无黄染。皮肤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
6)四肢无重度及以上残疾,无严重功能障碍及关节无红肿。
7)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8)经健康征询没有影响血液质量和献血者自身安全的疾病或病史。
2.血液初筛检查
1)血红蛋白(Hb)测定:男≥120g/L,女≥115g/L。
2)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符合相关要求。
3)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4)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检测:符合相关要求。
5)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符合兄宏相关要求。
6)梅毒(Syphilis)试验:符合相关要求。"
上述文章内容就是对女生献血条件和标准和女生献血的年龄要求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如有其他更多疑问请关注华展网。
标签: 女生献血条件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