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飞诉冤原文及翻译(岳飞诉冤原文及翻译拼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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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飞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抗金英雄,他一生致力于恢复中原故土,但最终却被宋高宗与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杀害于风波亭,成为千古奇冤!

那些醉生梦死、屈膝媚外的最高统治者——宋高宗与秦桧等一帮奸臣虽然逞一时之快,却被永远地钉死在了历史的耻辱柱上。

岳飞是永远是我们心中的民族英雄、中华脊梁的精忠之魂。宋高宗在下令诛杀岳飞时,曾专门颁布了一份诏书——《诛岳飞诏》。今天,我们来读读这份臭名昭著的诏书,以认清昏君和奸佞之臣的丑恶面目,并寄托我们对英魂的哀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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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岳飞诏》原文如下:

岳飞特赐死,张宪、岳云并依军法施行,令杨沂中监斩,仍多差兵将防护。余并依断谂。

于鹏、孙革、王处仁、蒋世雄除名,内:于鹏、孙革永不收叙。于鹏送万安军、孙革送浔州、王处仁送连州, 蒋世雄送梧州,并编管。僧译一决脊杖二十,刺面、配三千里外州军牢城,小分收管。智浃决臀杖二十,送二千里外州军编管。

岳飞、张宪家属,分送广南、福建路州军拘管,月具存亡闻奏。编配人并岳飞家属并令杨沂中、俞俟,其张宪家属令王贵、汪叔詹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岳飞、张宪家业籍没入官,委俞俟、汪叔詹逐一抄札具数申尚书省,余依大理寺所申并《小帖子》内事理施行。仍出榜晓谕:应缘上件公事干涉之人,一切不问,亦不许人陈告,官司不得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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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高宗赵构(公元1107- 1187年),北宋微宗第九子,南宋的第一位皇帝。他拒绝接受宗泽、李纲等的北上抗金主张,而是置家仇国恨之辱于九霄云外,“暖风熏得游人醉,直把杭州作汴州",正是其醉生梦死、苟且偷生之丑态的真实写照。

宋高宗虽然也任用岳飞、韩世忠等人抗金。但更一直希望和金朝讲和,为此,他重用私通金朝的秦桧为相。

在秦松等奸佞之臣的蛊惑影响下,宋高宗对金朝卑躬屈膝、割地称臣。更可恨的是,宋高宗不分是非黑白,听信秦桧、张俊等奸臣的诬陷和恶毒的建议,剥夺了各位抗金名将的兵权,杀害了岳飞、张宪、岳云等忠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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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诛岳飞诏》选自《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四三,这是以南宋高宗为首的古代汉奸集团对忠臣良将残酷迫害的历史文献见证。

这份诏书告诉我们:岳飞被特加恩赐服毒自尽,张宪、岳云全都被按照军法处死。岳飞的僚属于鹏、孙革、王处仁、蒋世雄都被开除官职,与岳飞、张宪有牵连的僧泽一和智浃等人也遭到杖刑处罚和刺面流配远方的下场。

就连岳飞、张宪的无辜家属也被发配到广东、福建等地,并加以拘禁看管,他们的家产均遭到查封和没收。

最后,宋高宗还假惺惺地规定,凡是与岳飞、张宪事件有牵连的人,没有处理的一概不再追究。并且,还规定不允许有人陈情诉冤,官府也不得接纳办理申述的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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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具体负责处理岳飞一案的人,比如诏书提到的王贵、汪叔詹等人都是屈从于秦桧后,而参与诬告陷害岳飞的奸佞之辈。

纵使“天日昭昭”,也无法为我们的英魂申冤,鸣不平。好在历史最终是公正的,当年以秦桧为首的汉奸集团残害忠良的诏书却成了其历史罪恶的见证,这或许是他们始料未及的吧!

作为当时南宋最高统治者的赵构,理应励精图治、坚决抗金,以雪靖康之耻。但他却不思进取,贪生怕死,缺乏深谋远虑,同时不辨忠奸、重用奸佞、残害忠良,他开创的南宋基业注定也是只能偏距一隅,等待灭亡。

本文参考自:《当代视野之下的王者之言——中国诏书文化经典文本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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